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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经济研究所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1-09-28  来源:   点击量:

一、评选原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切实评选出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在研究生中树立优秀典型,鼓励我校研究生成长成才。

二、参评对象

在所在读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不含超过规定学制的延期毕业研究生。

三、参评基本条件

参评我所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 积极参加学校和各培养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

4. 学习成绩优异,在参评年度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5. 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科研成果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河北经贸大学;

6. 在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中,无隐瞒事实或虚假内容。

参评学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本次学业奖学金的资格: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各种处分的;

2.有过课程考核不合格记录的。

四、计分细则

依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联评计分细则》

五、评审程序

评审办法和方案制定个人申请—经研所初评—公示—评审结果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