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原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切实评选出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在研究生中树立优秀典型,鼓励我校研究生成长成才。
二、参评对象
在所在读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不含超过规定学制的延期毕业研究生。
三、参评基本条件
参评我所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 积极参加学校和各培养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
4. 学习成绩优异,在参评年度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5. 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科研成果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河北经贸大学;
6. 在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中,无隐瞒事实或虚假内容。
参评学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本次学业奖学金的资格: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各种处分的;
2.有过课程考核不合格记录的。
四、计分细则
依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联评计分细则》
五、评审程序
评审办法和方案制定—个人申请—经研所初评—公示—评审结果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