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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研究所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05-20  来源:   点击量:

 

经济研究所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组及成员

经济研究所成立以所长为组长、导师组组长、导师代表为成员的院级复试工作组,负责本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长:田学斌

 员:李建英、窦丽琛、张云、关华

二、 调剂复试比例、复试内容及形式

调剂复试比例学术学位各专业调剂复试原则上按照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合格生源数低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合格生源直接进入调剂复试名单。

调剂复试内容: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个人专业素质测试两部分。英语能力测试(20分)与专业能力测试(80分)一同进行,时间不超过20分钟。任一复试科目的成绩达不到满分60%的,即为复试不合格。

调剂复试形式:为落实教育部有关复试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当前防疫需求,按照学校要求经济研究所2020年研究生调剂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模式,所有科目的复试以远程的形式进行。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依托学校指定的网络复试平台学信网。调剂复试考生须按时参加相关复试环节,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三、调剂复试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方法

调剂复试资格审核内容:调剂复试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供本人的思想政治鉴定、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及学历佐证等材料,并接受审查,资料不全者不予复试。调剂复试名单确定后,收集调剂复试考生相关材料,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调剂复试“替考”。

审核结果需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及经济研究所复试工作组组长签字确认,并填写考生身份确认表报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公室备案。

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都有)

2.初试准考证

3.免冠二寸照(近期)

4.成绩单:提供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历证书扫描件

6.政审表: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7.体检表暂不需要提交,学校根据进展统一收取

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汇总打包发送至邮箱lihuina0807@163.com,截止时间为5月21日。

四、调剂复试流程及时间安排

调剂考生复试计划于5月20日开始,6月底结束。具体流程如下:

5月20-21日:实施调剂工作,公布一批调剂复试名单

5月22日:调剂考生资格审核,逐一联系

5月23-25日:完成第一批次调剂复试

5月26日:公布一批调剂拟录取名单;根据情况启动第二批调剂复试工作

5月26日-6月10日:完成调剂录取工作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基本原则

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顺序分批次进行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同一专业内,按照复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队,依次拟录取。

2.复试录取最终成绩的计算办法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加分项)×70%+复试成绩×30%

3.其他

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若最后一个招生名额出现若干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如下原则录取:(1)优先录取具备初试加分项条件的考生。(2)优先录取校内调剂考生。(3)优先录取初试成绩总分最高者;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的,录取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最高者;若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也相同的,录取专业面试成绩最高者。

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调剂考生,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须按要求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及时点击确认“待录取”。凡不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待录取”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

六、应急预案

为保证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按照学校要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1.复试期间复试工作人员出现疫情等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强化复试工作人员防疫措施,早发现早处置。所有复试工作人员需满足防疫要求。如复试期间确实发现工作人员身体不适的,应按各级防疫要求进行处理,并第一时间上报院级复试工作组,相关工作移交其他人员执行。

2.试期间考生出现疫情等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提醒所有复试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复试顺利进行。复试期间如遇突发性事件无法正常复试的,暂停考试,及时处置。事后考生须及时提交相应证明,经审核情况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3.复试过程中网络、设备、技术等问题的处置。

复试过程中如遇到网络、设备等问题,导致复试不能正常进行的,暂停复试进程。复试小组秘书及时沟通,确定原因,逐级上报,合理处置。

4.络复试平台出现重大故障无法修复的处置

暂停复试进程。及时与考生沟通,做好稳定工作;同时积极与平台技术方沟通,如确实无法运行,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启用备用平台,完成复试工作。

5.如遇其他足以影响复试正常进行的情形,及时上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妥善处理。